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212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推动优秀科研成果转化,增强大学生创业孵化与实践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倍增效应,培养社会岗位的创造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已开展运营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且主要负责人(已注册项目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校本部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我校学生。

二、申请时间

 1031日—117

三、入驻地点

(一)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体育场东南附属楼

(二)旗山校区生活北区F·STAR创客

(三)仓山校区14号楼一楼

四、入驻政策

(一)创新创业园对入驻的团队或企业,在入驻期内免费提供网络、空调、桌椅等基本办公设备,并免收房租、水电。

(二)创新创业园对入驻项目优先提供创业培训指导、配备创业导师等服务,并在申报其他创业支持项目时予以倾斜,进行重点扶持。

(三)学校对新入驻的在校生项目,经考核合格的,每个项目给予孵化资金支持2000元。

五、入驻要求

(一)入驻项目团队与学校签署《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协议书》,入驻期限为一年。

(二)入驻项目团队需保证场地使用率。

(三)入驻项目团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前景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提交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2)项目计划书一式一份;

3)项目使用创新创业园场地计划一式一份(自拟);

4)项目简介(200字左右)和照片2-3张;

5)项目指导教师推荐信;

6)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其他佐证材料。

请各学院汇总申请项目并初审合格后,于118日以学院为单位送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fjnucy@163.com。联系人:范宇鹏,联系电话:0591-22867268

七、遴选方式

学校将组织创业导师对各申请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入驻资格。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驻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之前已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并运行良好的项目;利用优秀科研成果开展商业化、市场化研究地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比赛的项目。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积极申报,引领校园创新创业新风。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请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