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6338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全面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校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时间

 20183月~20184

三、参赛团队与条件

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

团队已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2.实践组参赛条件

团队运营项目已完成企业注册手续,且企业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学生(2013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83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312日至2018328

 2.报名方式:各参赛团队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及项目计划书报名参赛,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于329日汇总至就业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nucy@163.com

(二)竞赛

 1.初赛(2018331日至201846日)。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网络评审。

 2.决赛(2018413日)。优秀项目晋级现场决赛,决赛通过创业项目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评分、评定名次。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优秀奖若干个。对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分别给予10000500030001000元奖学金,并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团队可申请福建师范大学龙旺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参加后续能力提升集训。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第四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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